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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8/11/10 来源:北服人画室 阅读人数: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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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符合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类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8〕14号)执行。未按艺术类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招生计划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科、理科,按综合分类别编列。具体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院校凡是有不招收理科(文科)考生专业要求的,应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考生因未按招生院校文理科文化课考试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三、专业考试

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一是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统考),二是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一)统考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统考。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不能跨类报考及录取。

美术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音乐类专业统考由河北经贸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舞蹈类专业统考由保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美术类统考大纲参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大纲》执行,音乐类、舞蹈类统考大纲分别按2018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执行。


1.美术类专业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300分)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民族传统技艺、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

其中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本科专业,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和影视动画等专科专业,是否按美术类专业招生以高校公布的要求为准。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18年12月17日至21日,美术类考生凭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通过“河北建行—缴费平台(网址:http://www.ccbjf.com)”->“高等院校缴费”->“河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栏目登录缴费平台,核对显示的“考生号、姓名”无误后,网上缴纳美术类专业考试费16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美术类专业统考。

②下载《准考证》

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4日,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月5日,素描8:00-11:00,速写11:10-11:40,色彩14:00-16:30。

考试地点: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考点、考场参加专业考试。

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二)校考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除外,下同)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组织校考。其中我省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高校须在我省专业统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2.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校若有专业要求,由高校单独组织校考,我省不统一组织此类专业统考。


3.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河北省艺术统考的类别。对于我省统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如高校有特殊选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绩的,须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4.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高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按教育部规定,考试时间从2019年2月15日开始。


5.如果考生报考的高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6.高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高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高校咨询。


7.考生报考我省艺术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如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于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应先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省统考。


(三)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省内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统考类别涉及到的,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统考成绩。省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河北省统考类别涉及到的,鼓励录取时使用河北省统考成绩。


2.高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我省统考涉及到的,须在相应类别统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采用高校校考成绩;对于我省统考涉及不到的,直接采用高校校考成绩。


3.2019年2月1日前公布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届时美术类专业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

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成绩有异议,须在承办院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事项为:是否漏评、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务。


今年我省仍不发放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和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如需要《报考证》,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入“信息查询”模块,自行查询打印《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查询页面点击“打印”按钮,在新页面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打印”选项进行打印),代替《报考证》的功能,报名点不再盖章。


4.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高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高校负责通知考生。

5.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四、文化考试

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艺术(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艺术(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五、填报志愿

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进行。

(一)艺术类统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高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二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高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专科提前批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二)艺术类校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高校,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对在我省未列分省计划的高校,由高校自行组织二志愿征集;对在我省列有分省计划的高校,由我省统一组织二志愿征集。


六、录取

(一)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相应专业考试合格。

(二)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按教育部规定自行划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投档规则

1.使用河北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投档。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录取规则为按专业成绩录取的,我省依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高校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高校录取规则与按专业成绩录取不同的,我省将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高校查看。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院校调档比例,依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个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进行投档。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录取规则由高校根据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档后,高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将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我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限制)档案全部提供给考生报考高校查看,由高校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其中报考我省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统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


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河北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违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考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二)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八、其他

(一)编导类、播音主持类、表演类、书法学、体育舞蹈、健美操等专业(方向),我省不统一组织专业统考,由高校单独组织校考,招生简章由高校公布。

(二)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三)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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